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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3-04-13

来源: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录入:刘禹彤

审核: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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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不捕19人、不捕率50%;决定起诉181人、决定不起诉94人、不诉率34.18%。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认罪认罚适用率92.5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66.03%。

  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9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次,已纠正22件次,采纳率95.65%;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次,已全部纠正,采纳率100%。

  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减假暂”不当提出纠正50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件。

  5、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一审判决1件。

  6、民事检察监督情况。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3件、法院已全部采纳、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0件、法院已全部采纳、采纳率100%;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支持起诉7件。

  7、行政检察监督情况。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全部采纳、采纳率100%。

  8、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6件;诉前检察建议18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持续深耕4+N法定办案领域,以专项法律监督推动公益受损问题解决。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9、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况。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捕1人、不捕率50%;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不起诉12人、不诉率60%;附条件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16.67%;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9人。开展法治巡讲3次。

  10、知识产权检察情况。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人。

  11、控告申诉检察情况。接收群众信访58件,其中重复信访3件;开展司法救助4件。

  12、其他工作情况。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95件;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5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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