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绥芬河:一场跨越千里的上门救助
时间:2024-09-23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裴志文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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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无论多难,我们有信心挺过去。”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向一名94岁高龄的被救助人叶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被救助人的儿媳在电话里激动的表示有信心渡过难关。自此,一场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之旅,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了解,该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筛查模型,发现叶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母亲,属于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但多年来未获得有效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因叶某年事已高,检察官立即与叶某的儿媳取得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确定其有救助需要并将其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为民者,不以山海为远。为进一步核实情况,8月初的一个周末,在绥芬河市通往丰林县的道路上,该院的检察官们在车上翻阅着该起案件材料、讨论着案情细节,商量第二天的调查方向。历经8个小时、1200余里的车程,在傍晚时分抵至救助申请人所居住的伊春市。

  次日一早,一行人启程赶往距离伊春市区90公里外的丰林县救助申请人家中。救助申请人叶某常年卧病在床,只有儿媳陈某在身边照料其生活起居。

  与陈某谈起六年前的事故和目前的生活窘境,陈某不禁流泪。原来,老人的儿子在六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肇事责任方因缺乏赔偿能力,大部分赔偿款仍“杳无音讯”。老人因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急性胆囊炎等多种疾病,先后住院治疗数次,高龄加上疾病缠身,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仍需定期服药治疗。

  陈某在接续经营丈夫的木材厂后,因一名工人受伤,经劳动仲裁需要赔付各项费用30万元左右,掏空了家底赔偿。目前,两人居住在租住的房屋内,陈某因需要居家照料老人无法外出工作,多重原因叠加之下,生活跌入了谷底。

  向儿媳陈某了解完情况,收集好材料后。检察官来到老人身边,安抚了她的情绪,并鼓励其积极生活。

  随后,一行人便匆匆赶赴申请人所在的社区、民政部门、医院、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相关单位开展调查核实,争分夺秒,马不停蹄……

  通过审查,确定叶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检察官迅速提请市委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经同意,该院向叶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