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这次案件评查工作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充电’机会,既加深了对检察办案工作的认识,又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担当作为。你们依法办案,严把质量关,不回避自身问题、不护短,勇于发现并解决问题,值得点赞。”11月26日,在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常规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应邀而来的人民监督员宋忠焦,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上如是评价。
为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该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将监督与评查深度融合,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据了解,本次常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2023年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选,涵盖“四大检察”全部内容,由检察长统一管理,各主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员额检察官任组员,各小组交叉互查,最终由评查人形成“一案一表一报告”并立即反馈至办案人。截至目前,所有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开始前,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玉鹏向人民监督员简单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召开的目的及意义,其他各业务部门主任分别对各自工作进行了汇报,检务督察部门也全程参与此次通报会,并在会后就评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
通报会上,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洪义运用PPT等多媒体方式具体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案、评查程序、内容标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真诚希望人民监督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就案件办理的程序、法律适用和发现的共性问题等与各部门主任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会后,人民监督员还参观了案件管理大厅,了解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评查案件的操作流程,并在意见箱内留下了宝贵意见。
人民监督员宋忠焦表示:“参与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工作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这对于以后更好监督检察机关办案,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提供了一次宝贵的经验。”
下一步,该院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提质量,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全覆盖+实质化”监督检察办案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加强评查结果运用,把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与追责惩戒贯通起来,促使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