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商协作会议
时间:2022-04-01
来源: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吴佳珊
审核: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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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就发挥行政监督与协作职能健全完善配合机制召开协商协作联席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忠超主持会议,四方台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等八家辖区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宣读了《关于在履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对此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及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说明。各参会单位围绕加强同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协调合作,全力支持公益诉讼顺利开展等方面开展探讨,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商协作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最后共同签署了《意见》。
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洪岩最后强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意见精神。《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多方联动破解难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组合拳”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的印发,汇集了行政机关执法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多方力量,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起了“桥梁纽带”,有助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落实协作机制,建立高效顺畅机制。针对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等方面案件时遇到确定管辖、调查取证、司法鉴定、法律适用等诸多困难,积极搭建磋商平台,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等机制,及时审查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执行从业禁止规定。
三是更新工作理念,畅通协作配合渠道。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打破部门壁垒,主动寻求协作,促进各单位加强沟通,形成“检察+行政机关”合力,共同构建““信息共享、会议联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是坚持规范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对检察机关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等相关流程进行了规范,体现了严格规范司法的要求,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促进公益诉讼的稳步健康发展。

此次协商协作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与衔接,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执法流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利的落实到位。下一步,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的相互衔接、有序对接、有机融合的工作制度,规范各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执法的内容、范围、方式和责任义务,按照各自的职能定位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发展,从而确保协作配合机制的深入有效实施。